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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62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获出省《植物检疫证书》签发权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8月20日,江西省森防局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有关规定,经审核和研究,决定委托赣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等62家单位签发出省《植物检疫证书》。并对受委托的相关单位提出了要求:一是受委托机构必须使用计算机开证;二是必须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必须执法规范,文明执法。省森防局将对受委托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委托要求的机构将收回出省检疫签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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