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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提前完成集体林改主体改革任务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林业厅获悉,陕西省已全部完成1.48亿亩集体林野外勘界和确权工作,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林改任务,在西北地区率先完成林改主体改革。

       2009年,陕西全面启动集体林改,共涉及104个县(市、区)391万农户1547万林农。在全省1.48亿亩集体林中,家庭承包林地面积达1.1亿亩,全省集体林地承包到户率达83.2%。签订林地承包合同348.6万份,面积达1.4亿亩,是应签合同面积的100%。全省成立林改组织机构1582个,组织动员7万多名党政干部、技术人员,18万余名村组干部和210万农民群众全过程参与林改工作,全省投入林改工作经费3.83亿元,组织召开群众会议46.3万场次,制定村组林地承包方案11.5万份,调处林权纠纷2.4万起,实地勘界750万块宗地,建立林权档案420万余卷。

       通过集体林改,全省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收益增加较为显著。据测算,全省林农户均承包16.3亩有林地,仅以林木价值测算,资产性收益就达1.2万元。2010年,全省依托森林资源发展经济林、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经营性收入将达48亿元,林农人均产值310元,是2006年的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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