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展会时间
【布展时间】:2008年9月29日~30日
【展览时间】:2008年10月1日~5日
【撤展时间】:2008年10月5日下午
·展会内容
拟分设盆景、花卉与观赏植物、插花花艺、观赏鱼、根艺五个专题展区和出口产品展示区,分别由省花协各分支机构独立或联合承办。为保证展会水平,参展作品将委托各设区市花卉协会和省花卉协会各分支机构遴选推荐,省花卉协会鼓励花卉生产单位(个人)自荐,并经过组委会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安排参展。同时,组委会将有重点地邀请部分省外企业选送名优新产品参展,以提高展会水平与知名度。
·评奖与授奖
大会“花王”评选专家组将对所有参展作品(包括来自省外企业的展品)进行评奖,各类展品均分设金奖、银奖、铜奖,按1:3:5的比例设奖,获奖作品总数不超过展品总数的30%,特别优秀的作品可考虑适当放宽授奖比例,所有获得金奖的本省作品参加福建花王评选,争夺新一届“花王”称号(不重复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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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评选时间为2008超过展品总数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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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特别优秀的作品可考虑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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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评选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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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所有获得金奖的本省作品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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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争夺新一届“花王”称号(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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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评选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 |


本届展会面向全社会征集冠名单位一个,冠名单位必须具备合法资质,具有优良业绩,其产品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批准,达到国优、省优或部优水平。冠名权最低不少于20万元。获准冠名的单位具有在展会宣传册、会议指南刊登企业介绍及产品广告的权力,以及要在展会现场设立大型广告宣传本企业产品的权力,免费提供网络宣传。


面向全社会征集赞助单位,凡为展会提供展览用品用具折合人民币1~5万元的单位,或为展会举办提供赞助资金不少于1万元的单位,均可成为本展会的赞助单位;展会筹委会将视其贡献大小为其开辟专门场所进行宣传,或在展会现场适当位置为其提供宣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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