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测进入检尺经阶(胸径5cm以上)的每株样木,不得漏测,并在采伐木上打号。小于20cm的胸径测量误差≤0.3cm,大于20cm的允许误差不大于1.5%。检尺完毕,计算每个样圆的平均胸径及保留木(间伐)平均胸径,具体检尺操作要求如下:
(1)检尺时,检量者应站在树木的上坡位置,将检尺在树干的1.3米处(可先由一人在树干的1.3米处用粉笔划线),围尺与树干要垂直,并拉紧后读数(注意防止围尺倒看)。记录者要靠近测量者,听清报数,并“回报”读数后准确记载在样地调查表上。
(2)林木树干在胸高位置(1.3米处)以下分叉的,按分叉数检尺;在胸高位置以上或在1.3米处分叉的,按一株检尺。
(3)林木主干在1.3米处畸形的,在其胸高位置上下同距离处量测,取其平均数,对上下量测处均要划线作记。
(4)对于正好落在样地周界上的样木,以样圆直径为界,只计数半边。通常周界东北边的参数加检尺,西南边上的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