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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lilong     提问时间: 2009/1/16 17:06:51
邮箱:136287045@qq.com
问题:
 
农村改革后,一分田到户,村里为了绿化道路,需要在个人地理栽树,因为栽树必然会影响农业产量,影响个人收入,所以村干部明确表示在谁的地里,归谁所有,现在树已成材,可以采伐了,可村里又不让砍,村支部书记说树归村所有,归村所有也行,那么这么多年的损失能给补吗,应该如何处理,热切盼望回复!!!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17 8:13:46

请向镇政府反映协商解决。不给补偿肯定是不行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17 11:17:58

不止您一家吧?请你们联合起来找,村里面的说法肯定是站不住脚的,就是打官司,你们也能赢。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17 11:21:2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
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国发〔2000〕31号

…………  

地方政府负责的县、乡道路绿化用地可推行农民自愿出地、国家出苗、个体承包造林管护、收益按比例分成的做法,实行谁造林谁收益的政策,调动各方面参与绿色通道建设的积极性。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采取拍卖、承包和合理补偿等方式,安排好绿色通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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