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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lzhenxing@163.com     提问时间: 2009/9/8 11:49:45
问题:
 

专家您好:

     对于林权证中在林地所有权人一栏,是否对所有权人的填写有特别的规定?我公司的一本林权证中在这一栏出现了国家一词,而发放林权证的部门为一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请问这本林权证在法律程序上效力如果?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9/8 15:16:36

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依法获得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由国有森林、林木、林地使用者申请林权登记;未确定使用权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不发放林权证书。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依法采取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的,由承包方申请;承包后依法转让或者互换的,由新的承包方申请;未发包的,由集体所有者或依法使用国家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集体使用者申请。
国有林地所有权应该归国家。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9/10 11:22:32

说明你公司可能是租用“国有”林地。不影响林地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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