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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fangxh     提问时间: 2009/10/19 9:59:24
邮箱:bull3000@163.COM
问题:
 
专家,您好!我想请问跟村民签山地承包合同,一般“四至”是怎么算出得来的,这一项是否在合同上一定要载明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0/19 11:00:31

一宗地四个方位与相邻土地的交接界线。一般填写四邻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单位和个人名称。若毗邻的土地为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或湖泊、山峰等,其四至填写为相关地物的名称。

你把握两个原则,一、和什么名字的人接界;二、和这个人以什么固定标地物为界。比如东:和张三接界,以田边为界,或者以田边沟为界,没有固定地物地标的,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就要求自己设置界桩。

林权证上面都标有四至。合同中最好写明四至。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0/19 20:36:12

四至不是算出来的,而是需要据实描述的。这一项很重要,一定要注明,以免今后发生纠纷。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10/20 22:02:30

四至不是算出来 ,而是实地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位)的最边缘靠什么地方。

一定要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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