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松林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发挥资源的最大经济效益,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关于松脂采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麻江县采取如下措施规范松脂采割。
一是严格松脂采割审批手续,在办理采割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前对采脂申请和采脂可行性报告认真审查,合格后签订松脂采割技术保证协议和松脂加工合同,准许按合同进行采割、加工。
二是划定采脂范围和区域,在风景林、特用林、保护区、森林健康项目区(复兴)的松林,贵新、凯麻高速公路两旁各50米,国道、省道两旁各30米,县道两旁各20米以内以及母树林、种子园林分等以外的区域进行采脂。
三是统一采脂技术标准,按薄削浅割的方法进行,割脂的松木胸径必须达到20厘米以上,每株限开一个采割面,并距地面1.5米以上,面积小于树干周长的60%,割面中沟深不得超过1厘米,宽不得超过1.5厘米,侧沟深不得超过0.4厘米,宽不得超过0.2厘米等等。
四是加强采脂松树的采伐管理。对采脂不到三年以上的松树,一律不安排采伐指标,不发放采伐证,并实行松脂采伐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其列为乡镇年度农业经济发展指标考核内容。
五是依法打击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采割或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对情节严重造成破坏森林资源数量较大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